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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3 浏览次数:1418 字号【

 

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内财购准字(电子)【2014】08776)、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建〔2014〕166号)批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的委托,对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4】08776

采购文件编号:UPCG-1411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设备采购

1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29处新建水文站雷达水位计基础及设施设备安装调试,雷达流量计、手持电波流速仪等测流设施基础及设备安装调试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合格的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采用的数据采集终端机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通过《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投标人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对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做出不低于制造商的承诺。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提供以下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3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3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支行

账  号:154014921776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0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张志明

联系电话:15047883921


采购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李乐基 刘京海

联系电话:13314714339 13948711199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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