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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客房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27 浏览次数:3726 字号【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客房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客房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08号。
3.建设规模:客房位于机关办公楼6层,建筑面积639.18㎡。6层楼层现有房间14间。有一个服务室和一个布草间。有标准间11间,套间3间。装修材料走廊墙面为壁纸、地面为混纺地毯。床型分为1.2米*2米和1.8米*2米2种。
4.本项目投资额:64万元。
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共计61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或与上述公司有关联关系的,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存下以下情况不允许投标:
(1)投标人与农发行员工存在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2)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与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经济利益关系、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
(3)投标人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评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投标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8日00:00至2026年4月3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2@163.com(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客房改造”)。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602115619100011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号:10219101156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7日15时00分(同开标时间)。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0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71-4688358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电子邮箱:nmgxz02@163.com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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