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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支行2024年度辖内网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次数:526 字号【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招标人)委托,就新城支行2024年度辖内网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新城支行2024年度辖内网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BOC-03965-202407FW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根据我行保安服务需求,为14家网点(含营业部)提供安全保卫、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秩序维护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等服务,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我行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协助银行工作人员做好秩序维护。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壹仟壹佰元整(¥1111100.00元)。
(二)采购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纳税、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企业。具有为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相关经验,并且在服务期间无重大事故发生。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水平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收费合理、信誉良好。
3.人员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形象较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沟通能力强,有保安工作经验的社会青年或退伍军人。
4.保安员应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5.投标人须经公安机关批准,且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截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2.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4、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保安服务+联系电话)。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602115619100011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号:102191011567
售  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其  他: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2@163.com)。
2.潜在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公安机关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5)提供以下承诺:
1)具有为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相关经验,并且在服务期间无重大事故发生;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水平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收费合理、信誉良好;
3)人员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形象较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沟通能力强,有保安工作经验的社会青年或退伍军人;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截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②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9)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举行
八、踏勘:不组织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71-5282167
举报邮箱:jcbxc nm@@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誉博财富大厦3楼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方式:0471-6244103
电子函件:nmgxz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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