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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设备与耗材供应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1026 字号【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设备与耗材供应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UPZBCG-23020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设备与耗材供应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设备与耗材供应供应商入围项目。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办公使用的电脑、打印机设备、打印耗材的供应等,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办公设备采购,二标段:耗材供应采购
4.资金来源:自筹。
5.供货期: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2周内供货,具体根据需求而定。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要求。
9.入围数量:一标段:办公设备采购4家,二标段:耗材供应采购4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也可以多个标段入围。
一标段:办公设备采购
1.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2023年03月06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2023年03月06日)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为行政事业单位、国企或金融机构等提供办公设备供货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耗材供应采购
1.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2023年03月06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2023年03月06日)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为行政事业单位、国企或金融机构等提供耗材供货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标段名称+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
行    号:301191000013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各标段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单位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接收邮箱:nmgxz03@163.com ):
一标段:办公设备采购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4)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2023年03月06日)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为行政事业单位、国企或金融机构等提供办公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金额或对应的购货发票金额为准。
二标段:耗材供应采购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4)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2023年03月06日)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企或金融机构等提供耗材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金额或对应的购货发票金额为准。
4.获取方式:资料提供齐全后,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5.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ordosbank.com/)”、“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下午15: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3.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下午15:00
4.开标地点: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5..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邮政编码:017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77-8109898、1334714779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张旭东   刘洋  
联系电话:0471-6235889、1864796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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