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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大板召营等(10)个村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8 浏览次数:9029 字号【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大板召营、磴口、下马召,海子乡东八分、东兴地、二十四顷地、南官地、西兴地、黑训营,美岱召镇沙圪堆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复下达(包财综[2014]9号文件),项目资金来自自治区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招标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国土资源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编号:UPSG-140617
(四) 建设地点: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大板召营、磴口、下马召,海子乡东八分、东兴地、二十四顷地、南官地、西兴地、黑训营,美岱召镇沙圪堆行政村。
(五)建设规模:
本工程共10个项目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大板召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99.47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磴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78.32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东八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542.43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东兴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80.40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二十四顷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410.06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沙圪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23.17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南官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55.25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西兴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45.72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下马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18.93公顷;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黑训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14.60公顷。
(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项目九: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大板召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磴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一: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东八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二: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东兴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二十四顷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四: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沙圪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五: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南官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六: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西兴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七: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下马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十八: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黑训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
注:为了保证该项目的工期要求,投标人可对项目的多个项目区,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资质单位在一个项目区内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且一个资质单位在本次包头市土默特右旗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十八个项目区内最多只能中二个项目。
(七)计划工期: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12月15日,共112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 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施工占地由中标企业与当地政府、村委会自行解决;    
(三) 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 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在旗(县、区)国土资源局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须按照不同的标段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除外),区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须提供甲级资质,方可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五、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法
1.报名网站: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在新指定网站进行,网址http://116.113.28.83。投标人需登录新指定网址注册用户进行报名(在此之前已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信息报名)。原网站http://116.113.80.100/login.asp在今后停用。
2.电子相册:首次使用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需在登录后先按照“电子相册”栏内要求上传各项资料,上传扫描件时如果一个证件有多页,必须逐页扫描后合并为一张图片(jpg格式、小于2M)上传,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字体清晰、端正。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才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报名程序。如出现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档的情况,投标人需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后重新上传。之前已上传电子相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则可省略该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选择标段”。投标人可随时上传电子相册。
3.选择标段:投标人在电子相册审核通过后,在系统的“招标报名”栏中,选择标段。在进行此项步骤时,投标人需慎重选择标段并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选定结果交纳所需费用,选定结果在点击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出现投标人选定标段与其交费情况不对应,按交费无效处理。
4.提交资料:在选定标段后,投标人需按照要求上传该板块中需提交的扫描件。上传时,如果一个证件有多页,必须逐页扫描后合并为一张图片(jpg格式、小于2M)上传,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字体清晰、端正。完成以上要求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材料。
5.点击报名按钮: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在系统的“招标报名”栏中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程序,等待审核。经审核后,如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合格,出现退档情况,请各投标人查看审核意见,并尽快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更改后重新报名,在报名期间只有一次退档重新提交资料报名的机会。审核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成功,方可缴纳费用。
(二) 网上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18日9时00分至2014年7月28日17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六、交纳费用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18日9时00分至2014年7月29日17时00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将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0元(每个投标单位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只交纳一次3000元)及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须按照在报名网站上实际点选的标段数相加后的金额,一次性 交纳至:
户  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账  号:6401 0144 0000 0104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51 9106 4019
(二)售后不退不换。所有费用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视为交费无效。招标文件和图纸只提供电子版,须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须插入“投标人U-key”)。逾期交费的投标人将视为交费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网站的基础信息中填写“纳税人识别码”,才可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未填写纳税人识别码的投标人视为报名资料不齐全,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报名资料费发票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领取。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通过网上报名程序的投标人在报名费和招标文件费交纳完成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确认收到后,即可使用U-key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应的招标文件及图纸。(首次参加报名的企业需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正确交纳上述费用后 , 由授权委托人来我中心领取U-key,如授权委托人因故不能到场,投标单位需委派持“领取U-key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员领取。)。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领取U-key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座3楼305室。
(三)授权委托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开标时到场的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12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和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单独密封)以及投标单位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4楼多功能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52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办理完递交手续的投标单位退场,当天下午15时00分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三)2014年8月13日9时00分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4楼多功能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52号),所有投标单位代表要准时到场参加。
九、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一)投标人应于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从之前选定的标段中点选有意向标段,再将已点选标段保证金金额相加,一次性汇入保证金账户(交纳报名资料费及购买标书账户即保证金账户),保证金金额按内国土资发[2012]213号文件执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10时0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确认保证金到账,投标人才可继续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 
注: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的;
2.投标人点选有意向标段保证金总数与投标人实际汇入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交纳保证金应将点选的有意向标段金额相加一次性汇入的要求,私自分笔汇入保证金账户的;
4.投标人在汇款凭证上标明标段名称的;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在汇款凭证中的汇款用途中填写“保证金”即可。
(二)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登陆报名网站,在报名网站内下载打印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交回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持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手续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注:中标人交回保证金回执单及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座3楼交易大厅,第七和第八窗口。
十、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nmggtt.gov.cn/nmgt/html/main/index.html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网:http://www.nmggtzyjy.com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 http://www.nmxz.net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471-6233877;  6634405 
资料费和保证金确认及保证金退还电话:0471-6236805;6231177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 0472-8808270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秀、石瑾璐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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