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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4 浏览次数:9853 字号【

关于征集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
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好地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工作提供专业支撑,确保评标工作客观、公正,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29号)、《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呼政发﹝2013﹞1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特在本市范围内公开征聘各类评标专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分类
    评标专家库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施工、设计、监理、货物类、服务类等,具体专业参照《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0﹞1538号)。
    二、评标专家申报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中级职称、执业满10年且专业上取得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各类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二)熟悉评标项目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关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1944年1月1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年龄适当放宽);
    三、申报及审查程序
    (一)报名
    申请人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综合评标专家库专栏,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初审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完成后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查
    市公管办对申请人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补报资料后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审验材料原件时间,申请人携相关资质原件按要求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专家入库窗口查验原件。
    申请人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综合评标专家库专栏查看审核进度。
    (三)查验原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接到短信通知后,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专家入库窗口进行查验、比对,建立专家个人档案。
    (四)资格会审
    市公管办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资深专家进行专家入库资格会审,并短信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五)培训考试
    接到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短信要求,自行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综合评标专家库专栏进行专家入库培训学习及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后,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时间。
   (六)发放证书
   申请人按照短信通知要求,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专家入库窗口录指纹信息、领取专家证书。
   按照我中心计划实施电子评标的要求,专家库内专家在第一次被抽取到现场评标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专家证书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四、注意事项
   社会专家需要按公告要求,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专家库专栏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申报。
   原有专家库内专家,可凭原专家库内登记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手机号作为密码直接登录进行申报。如果原专家库内专家信息遗忘或者更改,可致电技术支持(15648181612)咨询进行查找和修改。
   五、申报材料准备: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3、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两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6、其它证明具备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0-3479-0840  150-3479-0870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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