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文旅品牌和城市形象推广提升调研评估服务。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旅品牌和城市形象推广提升调研评估服务。
2.计划投资:56万元
3.项目编号:UPZBFW-250605
4.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信用要求:
(1)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8@163.com)。资料齐全后,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资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4)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由其对公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呼市文旅调研评估服务+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2 1156 1910 0011 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 号:1021 9101 1567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如意大厦B座16楼、17楼
联 系 人:赵云冉
联系电话:1535486555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纪玥霞、范晓晨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