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执勤信息化试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信息通信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执勤信息化试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执勤信息化试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2.招标编号:UPSJ-180508;
3.本项目投资额:约30万元;
4.招标范围:依据武警部队科技强勤指导意见,对全区各武警部队的看守勤务、看押勤务、守卫勤务、警卫勤务、警卫勤务和武装巡逻勤务进行“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设计资质证书已载明业务范围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同时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及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5月21日至2018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二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副本;
(5)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7)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8)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5月21日至2018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1日9:00;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9:00;
4.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信息通信处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西街15号
联 系 人:高飞
电 话:0471-6538458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upxz@163.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信息通信处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5月20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执勤信息化试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